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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》(发改价格〔2014〕1668号)和《甘肃省定价目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变革,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,经研讨,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规范有关事项告诉如下。
我市纯电动汽车(七座以下)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,收费规范为0.50元/千瓦时(不含电费)。
此收费规范为最高限价,下浮不限。鼓舞充换电设备运营企业对充换电用户实施各种优惠方针。
二、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含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,在充电期间如已收取充电桩服务费的,不得另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。
三、各充换电设备运营企业必定严格履行国家明码标价的有关法律法规,在收费场所夺目方位公示服务内容、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以及充换电服务收费规范等,自动承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本告诉自发文之日起履行。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上方针调整,按新方针履行。我委天发改价格〔2021〕397号一起废止。